买了二手车,如保险没过户,万一出事后,保险公司会赔吗?近日,宝应农民张广建就遇上如此的倒霉事,找到了保险公司却遭到拒赔。一气之下,张广建又起诉到法院,无奈因为自己理由牵强,未得到法院支持。
2006年4月17日,张广建向朋友赵欣购买了一辆摩托车。此前两天,也就是在4月15日,赵欣刚刚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宝应支公司投保了限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限额为6千元/车的车上职员责任险,双方还订立了摩托车保险条约和附加险条约的保险合同,但两人没办理汽车出售手续。
8月22日,张广建驾驶这辆摩托车出去办事时不慎摔倒,随后住院治疗,共花去医疗费1万5千多元。张广建依据赵欣投保的车上职员责任险向财保宝应支公司索赔,但财保宝应支公司拒绝理赔。在多次索赔无果后,张广建于今年4月17日诉至宝应县人民法院。
庭审中,财保宝应支公司指出,本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为赵欣,张广建不拥有保险合同主体资格,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据此,宝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张广建的赔偿请求。




